为强化办案安全工作,城乡集团纪委牢固树立“无安全不办案”理念和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方针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“走读式”谈话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,筑牢安全防线,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领会精神实质,在学习上求“深”。利用纪检工作研讨会、纪检实务“微课堂”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“首课首谈”制度,深刻领会中央纪委《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》、四川省纪委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走读式”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、驻蜀道集团纪检监察组(集团纪委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确保将安全意识贯穿初步核实、执纪审查和审理工作始终。
准确把握内涵,在流程上求“细”。城乡集团纪委出台《“走读式”谈话安全工作规定》,细化了“走读式”谈话工作的适用范围和审批流程,明确了安全首课及领导首谈具体要求。建立“一表一卡一单”,通过填写被谈话人员《“走读式”谈话安全风险评估表》,系统排查谈话风险并合理确定谈话人员,填写谈话人员《谈话安全首课(教育)记录卡》,增强办案安全意识和应急预案处置能力,填写《陪送交接单》,严格履行好“手递手”交接手续,杜绝被谈话人员交接风险,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案件、每个环节、每个岗位,形成层层抓办案安全的责任机制。
严把执行关口,在见效上求“实”。严格执行“走读式”谈话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程序,开展谈话前,核查(审查)组组长召开分析会,对谈话工作进行安全分析,对办案程序、办案安全、办案纪律、案件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,力求对每一名谈话对象基本情况、性格特征、身体情况等应知尽知,做到安全风险“一人一评估、一人一方案、一人一预案”。谈话过程中,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制度,实践“制度执行落实+教育感化挽救”的谈话方式,运用“同志式”“帮助式”的谈话理念,按照要求做好防疫、休息、用餐等安全防控工作,使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。谈话结束后,切实做好“手递手”交接工作和回访工作,让执纪审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今年以来城乡集团纪委共谈话29人次,安全首课6次,领导首谈6次,配合地方纪委监委和驻蜀道集团纪检监察组(集团纪委)做好集团所属企业相关人员“走读式”谈话10人次,谈话工作安全可控。